没有私有权的有效保障人类就无以维持生存发展
罗 宁
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之中,虽然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同样都只能持续全面、充分的依凭、依据对于各种必要食物、用品的私有权,以及相应的私有制,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的自然传承。但是,却又总是会有一些人,在始终都会自然、本能的同样受益、得利于私有权、私有制的有序、有效保障、维护的同时,还要习惯性的、人云亦云的,甚至不明就里的坚定否定、贬斥只能被所有人类个体,同样都只能全面、充分的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私有权、私有制。
为此,我愿意以必须被人类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的食物及其与私有权、私有制的关联关系为例,展开讨论。以期能够求教于各位可以关注到本文的读者。
我认为,在人类的全部生存发展历程之中,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同样都只能分别终其一生的,一定要在可持续存活的每一天之内,同样都要将足够数量的食物,别无选择、没有例外并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予以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然后,人类才是可以据之以持续有序、有效的稳定、可靠、有序、有保障、可持续的维持生存发展并相应实现代代相继的自然传承。
然而,在相关私有制的自然规范之下,持续存活中的人类个体,是否已经拥有或者通过交换的方式相应获得了食物私有权的事实,则明确的决定着需要食用食物以维持生存发展的任何人类个体,可否将所需要的食物,排他性的予以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里去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因为,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只要没有相关食物的私有权,或者没有获取到相关食物的私有权,自然就会为人类的共识与相关的私有制所确定,不能并不可以排他性的食用所需要的食物,即不得将食物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从而以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
所以,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只要没有食物的私有权,或者没有获取到相关食物的私有权,自然就没有条件并不能够通过排他性的食用所需要的非私有到的食物,即不可以将食物私有到肚子里去,因而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
为此,只有拥有或者获取到了相关食物的私有权,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才可以相应具备对于相关食物的支配权、食用权、利用权、消费权和依凭权。并且,如此严酷的普遍现实,不仅决定于所有不同人类个体的生存发展本能与共识;也一直都在全面、充分的决定于并体现于直接、间接表达着人类共有利益、同一意志与合法性选择的私有制。
例如,在集市之中,在许多摊位上虽然已经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各种待售卖食物。同时,在集市中也会游走着很多饥肠辘辘的人类个体。但是,在食物的私有权得以被食物的售卖者与购买者,自主、自愿的合法完成交换活动之前,还没有获取到食物私有权的任何人类个体,自然同样都是不能并不可以因为已经饥肠辘辘、就直接按照自己对于食物的食用需要,自行或者强行的去食用任何待售卖的食物。否则,必然就会要遭受到已经在私有制保护之下的,食物私有权人的合法阻止与拒绝。并且,还会被人类的共识与相关的法律相应给予必有的制裁和惩罚。
不言而喻,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自然与生俱有的生命同样都只能是一次性的;同样都是极其宝贵并且是失而不可复得的;同样都是只能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乃至于终其一生的,只会别无选择、没有例外的,一定要被人类分别不断反复并尽一切可能的,唯有持续通过适时、适度的食用各种必要的食物,即持续将足够的食物不断反复私有到自己的肚子里去,才是能够持续有序、有效的,相应保障并维系相关任何人类个体的持续生存发展以及代代相继传承的。
所以,正是为了能够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相应实现代代相继的自然传承,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在可持续存活的每一天之中,乃至于在可持续存活的一生之中,自然同样都是一定要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持续通过各种必要的活动与不懈努力,力争可以获取、占有、支配、利用、消费到足够数量的必要食物,从而以能够分别持续有效的供給、保障、满足各自自然与生俱有的动态生存发展需要的。除此之外,人类自然始终都是没有并不可能有其他的任何可行之路、可依之法的。
基于此,由于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在可持续维持生存发展的每一天之中,乃至于终其一生的,同样都是只有在能够不断反复适时、适度并有序、有效的,唯有将足够数量的食物,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可以相应持续有效的维系每一天,乃至一生之中的全部可持续存活进程与成效的。
并且,如此的全部人类生存发展与代代相继传承的自然现实,即不仅始终都会是为只能被人类全面、充分的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所只能严格依循、服从、顺应、遵行、适宜的,各种直接、间接的自然规律、自然法则所自然确定、界定、规范的。同时,也是自然会被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同样都会与生俱有的生命本质、生存发展需要、生存发展本能、生存发展意愿、生存发展方式,所自然规定、限定、调控的。
为此,只有将拥有私有权且数量足够的必要食物,并在相关私有制的全面、充分的保障、维护之下,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当然决不能是其他人类个体的肚子里去,任何持续存活中的人类个体,才是可以因之而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普遍的、全部的人类存活现实,自然始终都会成为可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同样都只能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相应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自然前提、唯有基础与根本支撑。
基于此,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同样都会得到或者获取到的必要食物的排他性私有权,及其自然会为支持、保障、维护人类个体对于排他性私有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持续性、不可被侵犯性,而相应自然生成、形成、奏效、活跃在全部人类现实生存发展进程与成效之内的私有制,自然始终都会成为可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同样都只能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相应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自然基石、唯有定力与根本保护神。
所以,不论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对于人类只得在相关私有制的维护之下,才是可以将拥有私有权且数量足够的食物,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能够相应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普遍现实,自然或者非自然的、本能或者非本能的,持有怎样各不相同的认知、见解、主张、信念、选择与追求。但是,却又同样都是只能别无选择的,没有例外的,唯有在可以将已经拥有私有权的,数量足够的食物,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能够据之以有序、有效的连贯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
因此,虽然众多持续存活中的不同人类个体,一直都在对于人类只能全面、充分的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包括直接、间接关系到食物在内的私有制、私有权,总是会不断反复的持有着各不相同的诸多认知、见解、主张、信念、选择与追求。然而,任何人类个体只要还在持续的存活;只要还能够有条件持续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必然同样都只能持续全面、充分的依凭、依据、依赖,包括直接、间接关系到食物在内的私有制、私有权,才是能够据之以有序、有效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普遍现实,则始终都在不依任何人类意志为转移的,不断反复广泛、真实、深刻的奏效在所有不同人类个体的全部生存发展进程与成效之中。
并且,任何不同的人类个体只要还在持续存活,只要还能够有条件、有能力继续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无论其会自然或者非自然的、主动或者被动的,持续运用在一定的期限、范围、境界之内、确实可以行之有效的任何名义、方式、缘故、理由、动机,做出任何反对或者肯定私有制、私有权的选择与追求,却自然始终都是同样不可能改变或者超越人类只有在相关私有制的保障之下,才能够将已经拥有到私有权的,足够数量的食物,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可以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自然境况的。
所以,由于持续存活中的、代代相继的每一个不同人类个体,在事实上始终都是唯有在相关私有制的保障之下,才能够将已经拥有到私有权的,足够数量的食物,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可以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自然境况的。因此,不论任何不同的人类个体,总是会不断反复的持有着怎样各不相同的诸多认知、见解、主张、信念、选择与追求;也不论任何不同的人类个体,曾经、正在以及将会以任何名义、方式、缘故、理由、动机,做出任何反对或者肯定私有制、私有权的任何活动与不懈努力,持续存活中的人类,只能在在相关私有制的保障之下,才能够将已经拥有到私有权的,足够数量的食物,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可以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普遍现实,不仅始终都是全面、充分的符合、顺应、般配、适宜,只能被人类予以全面、充分依循、服从、顺应、遵行、适宜的,各种直接、间接相关的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而且,还始终都会是一直都在全面、充分的主导、支配、引领、规范、调控着人类生存发展与传承进程和成效的,各种直接、间接相关自然规律、自然法则及其效用、效能与效应的相应表达和体现。
基于此,正是因为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无论会分别持有怎样各不相同的认知、见解、判断、主张、信念、选择与追求,且不论是坚定的反对者,还是坚定的支持者,由于自然同样都是只能并必须分别不断反复终其一生的,同样都只能在可持续存活的每一天之内,同样都是只能持续别无选择、没有例外、一以贯之的,同样都是只能在相关私有制的保障之下,唯有先行将已经被自己拥有到私有权的,数量足够的食物,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可以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使得自己与生俱有的动态生存发展需要,能够得到必要的供給、保障、满足,进而才是可以自然或者非自然的,持续按照自己的意志、信念、主张、选择与追求,相应有序、有效的进行、展开各种动态的活动与不懈努力,从而才是得以能够持续有效的安渡天年的。
为此,由于在事实上,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人类个体,同样都是只有在相关私有制的有效保障、维护之下,才是可以将自己已经拥有私有权的,数量足够的必要食物,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可以持续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相应进行、展开任何其他活动与不懈努力的。所以,即使是最为活跃的私有制、私有权的坚定否定者、活跃反对者,自然同样也是只能在相关私有制的有效保障、维护之下,因而才得以能够相应的私有数量足够的必要食物的;才是能够不断反复适时、适度的,通过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已经被自己拥有到了私有权的,数量足够的必要食物,即将私有到的食物私有到了自己的肚子之中以后,才是能够有能力、有精力、有活力,继续坚定、活跃的否定、反对、贬斥只能被自己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同时又会受益、得利无量的各种私有制与私有权的。
不言而喻,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不同人类个体,为人类只能予以全面、充分依循到的,各种直接、间接相关的自然规律、自然法则所确定;为不同的人类个体自然会分别与生俱有的生命本质、生存发展需要、生存发展本能、生存发展意愿、生存发展方式所规范,自然同样都会本能的并尽一切可能的,一定要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因此,当然是不会并不可能饿杀、饿死自己的。所以,自然同样都是不会并不可能在事实上,持续以任何理由、方式、缘故与途径,真实的排斥、反对、抵制、抗拒只能被人类持续别无选择的,一定要在将数量足够的食物,依凭相关的私有制,进而相应的拥有到必要的私有权,然后,再行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的,任何能够持续有效的维持人类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任何可行选择的。
众所周知,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之所以可以分别将数量足够的食物,完全排他性的食用,即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而不是其他人类个体的肚子之中去,从而据之以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自己的生存发展,完全是因为在相关的私有制的规范、保障之下,已经对于必要的食物拥有到了私有权的任何不同人类个体,同样都是能够基于相关私有制的支持、保护效应、效用,同样都是能够将已经拥有到了私有权的食物,完全排他性食用到的,即可以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从而以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自己的生存发展。并且,在事实上,已经拥有到了食物私有权的任何不同人类个体,还会在相关的私有制全面、充分有效的支持、保护之下,即不仅始终都可以完全排他性的,持续将食物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同时,还会相应的拥有着不必同任何他人分享食物,并不受任何他人侵犯、妨害、阻止的私有权。
所以,在人类的全部现实生存发展进程之中,任何没有或者得不到相关私有制持续有效保障、保护的,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则当然就会因为不能或者无法依凭、依据、依赖,人类对于必要食物的,完全排他性的私有权的有效支撑、保护与维系,因而自然同样都是不能或者无以持续、稳定、可靠、有序、有保障的,有效抵制、抗拒、化解来自任何其他人的直接、间接侵犯、剥夺与妨害的。因而往往都会难以甚至无法相应不断反复的获取、占有、支配、利用、消费到必要的、数量足够的食物。从而自然就是难以甚至无法将只能被人类全面、充分的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必要食物,分别持续有效的用来供給、保障、满足各自动态的生存发展需要。而如此的以往现实,则一直都应该是人类只得被非自然的大量饿杀、饿死的直接缘故的必然之所在。
事实上,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不同人类个体,同样都是能够在相关的私有制的自然支持、保障、维护之下,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通过占有无主之物、生产必要之物,自愿交换所需要之物的多种方式、途径,自然有效的获取、拥有、利用、消费到,对于人类维持生存发展需要以及实现代代相继传承所必要的,且数量足够的各种食物的私有权。
为此,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不同的人类个体,自然同样都是可以依凭相关的私有制,通过有效的利用、消费已经被拥有到了私有权的食物,从而持续将食物相对稳定、合法、可靠、可持续的、排他性的,且不必、不用同他人分享的,有序、有效的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因而自然就是能够相应持续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的自然传承。
与此同时,由于在人类可持续的全部生存发展进程之中,任何可以被人类用来有效维持生存发展的食物,因为即可以被人类相应不断反复的按照与生俱有的生存发展需要,并在相关的私有制全面、充分的支持、保障、维系之下,持续自然的获取、拥有、支配、利用、消费到完全排他性的私有权;当然,任何可以被人类用来有效维持生存发展的食物,及其已经被相关人类个体所自然拥有到的私有权,以及一直都是相应不断反复的自然发挥、产生、形成、奏效着众多效用、效能、效益的相关私有制,必然也是能够被人类以诸多的名义、缘故、理由、形式、方法,持续非自然的予以有效剥夺、消除、灭失、减损和更迭的。
并且,无论是能够被持续存活中的不同人类个体,能够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对于包括食物在内的,各种相关的能够大度包容的私有制,及其相应的各种排他性的私有权;还是能够在事实建立在有效剥夺、消除、灭失、减损、更迭既有私有制、私有权的非自然基础之上的,曾经大面积广泛有效施行的公有制、公有权,同样都只能相应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必然都是只会以相应被人类自然或者非自然的获取、占有、支配、覆盖或者包裹到的,包括食物在内的众多物质形态为条件、为基础、为前提、为奏效平台的。
基于此,由于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不同人类个体,只要在事实上已经持续有效的丧失了私有制,自然会相应供給、赋予到的支持、保障、维系效用与效能,因而确实只得被剥夺没有或者不再拥有相关食物的排他性私有权,那么,不论其自然或者非自然的会处于怎样的生存发展困境之中,自然同样都是不能甚至无法相对稳定、有序、可靠、有保障的,持续通过获取、占有、支配、利用、消费为相应排他性的食物私有权,所自然占有、支配、覆盖、包裹到的食物,并用之以持续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
并且,始终都会自然、广泛、持续有效的作用、奏效在人类现实社会生活进程之中的各种排他性私有权,及其所相应在相关的私有制自然全面、充分的支持、保障、维系之下,及其所相应支配、覆盖、包裹到的,且已经被不同的人类个体所相应私有到的食物,不仅始终都是合法的不得、不用同他人分享的。而且,自从人类得以自然的生成、存活、发展、传承在地球自然存续状态之中以来的,相对极其漫长的以往期间之内,人类一直都在并都能够在各种相关私有制全面、充分的支持、保障、维系之下,以及在所有不同的人类个体同样都会持有各种必要食物的排他性私有权的普遍现实之中,始终都可以绵延不绝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人类,之所以只能持续全面、充分的唯有通过依凭、依据、依赖各种私有制,以及相应的排他性私有权,才能够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的自然传承,自然就应该是各种私有制,以及相应的排他性私有权,即不仅完全体现、表达、演绎着人类对于私有制,私有权的相应生存发展需要与利益关键之所在;而且,只能被人类全面、充分的,且代代相继的同样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各种私有制,以及相应的排他性私有权,自然始终都在别无选择的、一以贯之的,持续全面、充分的自然是符合、顺应、般配、适宜,只能被人类持续全面、充分的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直接、间接相关的各种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
基于此,由于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不同的人类个体,自然同样都是唯有在可以全面、充分的拥有、利用、消费到数量足够的食物的排他性私有权之后,才是能够持续有效的自然在相关私有制全面、充分的持续支持、保障、维护之下,相应依赖、依凭所拥有到的对于相关食物的排他性私有权,及其相应的各种合法性、合理性与唯一性,从而自然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通过对于已经被持有了相关私有权的食物,予以持续有效的利用、消费,并将其持续有效的自然私有到自己的肚子之中去。由之任何人类个体自然同样都是能够据之以持续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
与此同时,因为唯有在相关的私有制的持续全面、充分的有效支持、保障、维护之下,才能够持续通过各种符合相关私有制的合法方式与条件,有序、有效的自然获取、拥有、支配到相关食物的排他性私有权。据之,持续存活中的每一个不同的人类个体,才可以持续有效的通过利用、消费已经被拥有到排他性私有权的食物,自然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的自然传承。所以,由于在相对极其漫长的以往期间之内,以及在当今乃至于将来的全部人类生存发展进程之中,对于食物私有权以及相关私有制的,广泛、深刻、自然、真实的需要,不仅始终都会是人类根本生存发展需要与效应利益的自然之所在;同时,人类对于食物私有权以及相关私有制的相应形成、建立、存续与奏效,自然始终都是只能以持续存活中的所有不同人类个体,对于相关私有制、私有权的共有生存发展需要、共同的生存发展利益追求为基础、为载体、为平台、为前提、为奏效依凭的。
为此,在人类可持续的的全部自然生存发展进程之中,与人类的生存发展与代代相继传承的进程与成效,始终都会密不可分、亦不可缺失、更不可偏废,且只能为全部人类个体同样共有的,人类对于食物私有权以及相关私有制的自然、本能需要与需求,自然就会相应不断反复的、持续有序、有效的,广泛、深刻的相应产生、形成、造就出极具自律性约束力的,持续存活中的所有不同人类个体,同样都应该真诚、同一的尊重、维护、保障包括食物私有权以及相关私有制在内的,各种自然会广泛具有相应必要性、合法性、有效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的人类共识。基于此,不论是在人类生存发展进程的史前期;还是在人类的生存发展进程有史以来;乃至于直到当今与将来,自然会被绝大多数人类自觉、主动、有意识的予以支持、遵行、守护、践行、服从的,对于包括食物在内的各种私有制以及相应的私有权,自然始终都会百折不回、千锤百炼的,愈益广泛、自然并不约而同的,持续体现、表达、展现、演绎出,其对于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发展与普遍行之有效的代代相继传承,自然真实具有、具备到的无量作用、价值、助益与功效。
所以,在可持续的的全部人类自然生存发展进程之中,自然始终都会持续全面、充分的基于人类与生俱有的基本生存发展与传承需要,从而一直都会在人类生存发展与代代相继传承的,所有各种不同的活动与不懈努力之中,广泛、持续的自然发生、发展、发挥着各种基础性、建设性、前瞻性效用、效能、效益的,人类对于食物私有权以及相关私有制的自然选择、追求与共识,无论是在以成文法的形态或者非成文法的形式存在、存续,其自然会全面、充分的持续具备、具有到的功能与效用,不仅始终同样都会持续有效的供給、服务于人类与生俱有的生存发展需要、以及人类代代相继的传承,为存在价值、为延续宗旨、为奏效形态、为丰硕成果。同时,还会始终同样都将以能够广泛、深刻并行之有效的支持、保障、维护人类生存发展与代代相继传承的有效性、合法性、可行性与可持续性,为自然的表达方式、稳定的选择路径、可依凭的实质性成效、能不断反复追求的前程与前景。
由此,不论是在相对极其漫长的以往;还是在愈益纷繁复杂的当今;乃至于还会在同样长远的将来,自然会在各种不同的时段之内,人类维持生存发展并持续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各种进程和成效,无论会因为怎样的自然或者非自然的缘故、事态、原因和理由;以及会相应产生、出现、发展、存续出怎样的局面与境况,只要在事实上一直都可以持续广泛奏效的,且自然会与食物直接、间接相关的私有制,确实名存实亡或者已经失效并已经被废弃、偏废了。那么,一直都在被人类普遍全面、充分的持续赖之以有序、有效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食物私有权,必然就会随之而相应愈益广泛、深刻的陆续丧失基本的可行性、有用性与可持续性。据之,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必然同样都会相应不断反复的,以及持续愈益广泛、深刻的陷入到各种失序、混乱的艰难境界之中去。从而使得持续存活中的绝大多数人类个体,不得不越来越多的相应饱受到更多、更深刻的非自然摧残、折磨、损害与打击。为此,必然还会相应不断反复的愈益无以自拔、无以自救。因而曾经一直都能够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绝大多数人类个体,自然就不得不相应愈益普遍、深刻的陷入在无以持续有序、有效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传承的,各种只会持续停顿、甚至快速倒退的艰难境地当中去。
事实上,没有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发展,自然就不会有人类的一切。而没有人类对于可以被人类不断反复用来有序、有效供給、保障、满足与生俱有的,各种动态生存发展需要的,诸如食物的私有权,以及始终都会自然以支持、保障、维系、奏效食物私有权为职能、为使命、为责任、为存续价值的,相关的私有制,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自然同样都是不会甚至无法依凭到必要的环境、条件,并据之以持续有序、有效的自然生成、存活、发展、传承在各种相对稳定、平衡、有序、可靠、有保障、可持续、可传承的现实境界之中的。由之,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人类个体,自然同样都会因为失去了食物的私有权、以及相关私有制的有序、有效支持、保障、维系,从而自然就只能长久、广泛的挣扎、煎熬的难以甚至无法持续有效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艰难困境之中。
并且,由于能够持续有效的支持、保障、维系、延续人类对于包括食物在内的各种私有权的,可以被人类全面、充分的予以自然、本能的持续依存、依赖,进而自然就会使得人类能够相应不断反复并持续有序、有效的,自然供給、保障、满足人类与生俱有的动态生存发展需要,从而才可以支持、助益、帮助人类持续有序、有效维持生存发展吧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相关私有制,则始终都会同相应的私有权一道,始终都会是所有不同的人类个体,同样都可以并必须予以全面、充分的依凭、依赖、依据,且只能赖之以维持生存发展并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自然工具、平台、利器、手段与形态。
所以,没有人类社会的相关私有制,对于只能被人类全面、充分依凭到的,包括食物在内的各种私有权,自然全面、充分的供給、赋予到的,一定不可被缺失、被偏废、被背反的,各种必要的支持、保障、维护的效用、效能和效益的广泛、稳定、平衡、有序、可靠、有保障、可持续的自然奏效,持续存活中的任何不同人类个体,自然同样都是无以持续有序、有效的维持生存发展,并无以持续有效的实现代代相继自然传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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